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对校内出版物的管理,促进校园文化的繁荣和发展,确保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颁布《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和《黄淮学院校内出版物管理规定》(院党字〔2012〕82号),决定于4月9日—13日对校内出版物进行审核、登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审核登记对象
我校以二级学院、部门或以共青团、社团等群众组织的名义编辑的各种定期、不定期报刊。不包括经国家批准出版的期刊、报纸和用于指导工作、交流信息的公文性简报等信息资料以及校内的启事、广告、通知等。
二、有关要求
1、各党总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认真填写《黄淮学院内部刊物审核登记表》,签署所属党总支、部门意见后报送党委宣传部。同时,将2017年全年度刊物每期一份印刷品原件报送党委宣传部审核、备案。
2、2018年开始停办的内部刊物也需报送相关材料,并在审核登记表备注“自2018年起停刊”,今后如需复刊,需提前向党委宣传部提出申请,重新注册。
3、未登记审核的校内出版物,不得再行刊发,否则将按照意识形态工作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登记表和相关材料请于2018年4月13日前报至党委宣传部。
附件:黄淮学院内部刊物审核登记表.doc
党委宣传部
2018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