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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喜获2009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发布人:   信息来源:   日期:2010-01-13 14:37:23    打印本文

    2009年12月30日,《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政府关于命名2009年度省级文明单位和警告部分省级文明单位、撤销部分省级文明单位称号的决定》(豫文[2009]167号)文件决定,命名黄淮学院为2009年度省级文明单位,自发文之日起,享受省级文明单位待遇。
     升本以来,我校在上级部门的关心支持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河南省文明单位建设管理条例》要求,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措施安排到位,监督落实到位,充分发挥了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带动作用,形成了精神文明建设与其他各项工作紧密结合、互相促进的机制。通过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师生素质明显提升,教学、办公设施逐步改善,工作环境整洁优美,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丰富多彩,在社会上取得了良好的声誉,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果。

   (撰稿:吴健民  责任审核:张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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