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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荣获省教育厅“校园安全年活动先进单位”--
发布人:   信息来源:   日期:2009-03-20 14:27:43    打印本文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对全省教育系统在“校园安全年”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我校被授予“校园安全年活动先进单位”,高华、张文继两位同志获得“校园安全年活动先进个人”受到表彰。
      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平安河南建设纲要2006-2010》精神的总体要求,我校努力做好“平安校园”创建工作,按“纲要”的要求积极开展“校园安全年”活动,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纲要”精神,高度重视校园安全稳定工作,通过周密部署,扎实工作,两年来,我校没有发生重大治安和刑事案件,没有发生公共财产被盗案件,有效维护了学校的安全与稳定,有力地推进了我校各项事业持续协调发展,曾被省公安厅、市政府授予“河南省高校、文化、科研单位先进集体”和“2008年度先进重点保卫单位”。

(撰稿:张冰  责任审核:高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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