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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我校毕业生基层就业与创新创业典型案例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1-10-08 17:40:48    打印本文

各院系:
  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提出的“积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和“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方针,按照国家和河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以及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加强就业创业教育和就业指导服务”的要求,大力弘扬创新创业精神,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自主创业,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征集河南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与创新创业典型案例的通知》 (教学〔2011〕797号)要求,特向全校征集这方面的先进典型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条件及标准
  (一)范围
  我校本专科毕业生,每院系须推荐1-3人。重点是2002年(含2002年)以后的毕业生。事迹特别典型的在校生也可。
  (二)条件
  1.基层就业类。参加国家和河南省有关基层就业项目(“特岗教师”、 “参军入伍”、“大学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选调生”、“志愿服务西部和我省贫困县”)以及到基层就业等的典型案例。
  2.创新创业类。产品创新、技术创新、服务创新、管理创新;个人独立创业(一人或几人创建新企业)、公司附属创业(一家成熟公司创建新的附属企业)、公司内部创业(公司和员工共担风险、共享成果的激励形式)的典型案例。
  (三)标准
  1.真实性。来自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真实的实践探索。
  2.创新性。紧跟或引领时代潮流,具有观念、服务、管理等创新的性质。
  3.典型性。具有代表性和标志性,有一定影响力和积极推动作用。基层就业典型要在为基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创新创业项目要具有一定规模,形成一定社会影响,尤其在社会经济发展方面有突出的贡献。
  4.示范性。能够激发广大大学生的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热情,引导学生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创业观和成才观。
  二、相关要求
  (一)各院系高度重视,认真遴选推荐。高校基层就业项目的实施情况和创新创业教育成果是学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体现。遴选和推荐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对于总结学校就业创业教育工作经验、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促进毕业生就业创业具有重要的推动作用。各院系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迅速组织开展调研,积极收集近年来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做好遴选和推荐工作。
  (二)组织相关教师和专家对推荐案例进行点评。各院系要深入挖掘,把本院系毕业生就业创业典型认真整理,并提供以下材料:①填写《基层就业与创新创业典型案例征集表》(附件1),②认真撰写案例推荐材料(6000字以内),③组织就业创业指导领域具有较高理论研究水平和实践指导水平的相关教师和专家(或具有丰富职业指导经历和创业实践经验的企业家、人力资源专家)对拟推荐典型进行点评(附件2)。
  以上材料一式两份于2011年10月24日前报至学生处128室,同时用电子邮件发送至hhxueshengchu@163.com
  (三)形成总结推广先进典型经验的长效机制。各院系要进一步加强对毕业生就业状况的跟踪调查,特别是要对我校创新创业孵化基金支持的创业项目建立就业创业典型案例收集工作制度,将此项工作作为每年的常规工作开展。加强对先进典型经验的宣传力度,结合学校教学活动安排,深入组织开展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报告、指导讲座等活动,提高大学生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努力形成鼓励面向基层就业、激励创业的良好氛围。
  三、充分发挥先进典型案例的作用
  学校对各院系推荐的典型案例进行评审并择优推荐到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各典型案例进行评审和筛选,对事迹突出、成果显著、影响力较大的典型案例,一是集中向教育部推荐;二是联合进行宣传;三是吸收为我省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和创新创业巡回报告团成员;四是以毕业生就业创业教育成果或创新创业项目形式展示;五是整理结集成册,作为高校就业指导课辅助教材。
  

  附件:1.基层就业与创新创业案例征集表
       2.基层就业与创新创业案例征集表及材料写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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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处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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