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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补充《河南省社会科学专家数据库》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1-10-08 18:21:43    打印本文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更好地开展省社科规划项目通讯评审和成果鉴定工作,河南省社科规划办将对《河南省社会科学专家数据库》进行调整补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实现有专家的资料信息。请各学院对专家情况进行全面核实,有关变更情况,可直接在表格上进行核对和修改。对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已不适合承担评审和鉴定工作的专家,请在表中“备注”栏内简要说明原因,不再核对这些专家的资料,社科规划办将从专家库中予以删除。

二、推荐增补部分专家。各单位可根据科研力量的实际情况,推荐学科专家,原则上应具备正高级职称。社会学、历史学、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教育学、体育学、艺术学等学科,可以推荐具有副高级职称以上专家。各单位推荐的专家,请排定顺序,数量不限。推荐要严格标准,严把政治关和学术水平关。

三、为保证专家数据采集与录入的准确性、规范性,请专家本人填写《河南省社会科学专家数据库专家登记表》(附件一,可复印),凡需要填写代码的,一律按照《河南省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从河南社科规划网上下载)填表写,注意“二级学科”的代码,务必准确无误。

四、推荐专家的工作由学院统一组织,请各单位务必于1025日前将《河南省社会科学专家数据库汇总表》(附件二)和《河南省社会科学专家数据库专家登记表》交至科研处.

 

附件一:《河南省社会科学专家数据库专家登记表》

附件二:《河南省社会科学专家数据库汇总表》

附件三:《河南省社会科学专家数据库专家登记表》(样表)

(从河南社科规划网下载,网址:www.hnpopss.gov.cn

黄淮学院科研处

                                                  2011年10月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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