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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对工资改革信息采集表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   日期:2006-06-15 10:48:27    打印本文

学院各单位:   

为了迎接即将开始的工资制度改革,人事处根据个人档案信息已将需要补充的基本信息采集完毕。为保证信息录入无误,使广大教职工按时正常套改工资,请各部门在接到工改信息采集表后抓紧时间认真核对。

一、        根据上级人事部门规定,信息表中需要注意的几个方面如下:

1、个人信息表内需审核的项目为:第一学历、当前学历、职务、获奖情况和特殊变动情况。其它项已经上级人事部门审核,此次表中不再显示,也不再由个人确认。

2、第一学历指的是参加工作之前的学历,当前学历是指已毕业获得的最高学历。

3、当前工资待遇职务指现在兑现工资的职务或职称,低一级待遇职称指推定相同系列的低一级职称。(比如现职称为讲师,曾获助理实验师职称,那么低一级职称推定为助教,任职时间从任助理级算起。)

4、获奖情况指1993年以来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情况,特殊变动指1993年以来工资提前晋升情况。

二、若本人认为信息表上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请以部门为单位,务必于6月15日前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到人事处,经院纪委、人事处核查属实后予以更正。

三、若本人核对信息无误,请在信息采集表下方签字确认,部门签章后于6月15日前统一将采集表交到人事处。

四、外出学习及近期不在单位人员由部门领导负责审核。

因交表不及时,影响个人工资套改的,由部门和核对人负责。                                       

                    人事处

                      2006-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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