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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团委   信息来源:   日期:2023-03-16 14:54:29    打印本文

各学院、相关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大力发展素质教育,以美育人、以美化人、以美培元,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根据《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决定举办河南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以下简称展演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届展演活动的主题是:厚植家国情怀,涵养进取品格。

    展演活动的项目和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展现当代大学生与时代同向,与祖国同行,胸怀家国,奋力筑梦的价值追求;展现当代大学生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精神状态;展现当代大学生心灵美、形象美、行为美、语言美的崇高审美追求和高尚人格修养。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立德树人。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用明德引领风尚,用美育浸润心灵,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导学生树立远大理想、坚定理想信念、砥砺报国之志。

    (二)坚持面向全体。扩大活动覆盖面,鼓励特色发展,开展具有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教育特质的艺术实践活动,让每个学生成为展演活动的受益者,形成“一校多品”的新局面。

    (三)坚持弘扬中国精神。坚守中华文化立场、传承中华文化基因,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通过展演活动弘扬中国精神、传播中国价值、凝聚中国力量,引领学生坚定文化自信,增强文化自觉。

    三、活动对象

    参加展演活动的学生为全日制普通高校的在读本科生、专科生,分为甲、乙两个组别,甲组为非艺术类专业学生,乙组为艺术类专业学生。

    四、项目类别

    展演活动包括艺术表演类(含集体项目和个人项目)、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四大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戏曲)、朗诵;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包括艺术与科技、艺术与生活、艺术与美丽乡村、艺术与校园四部分;艺术作品类含学生艺术作品和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学生艺术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设计、微电影,高校校长书画摄影作品包括绘画、书法和篆刻、摄影;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包括高校美育专兼职教师队伍建设、高校公共艺术课程建设与推进模式、高校美育评价体系建设等方面。四个大类项目的具体要求见附件。

    五、活动安排

    结合省教育厅的通知要求,本届展演校内活动时间为20233月—20238月,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20233月中旬至3月下旬)宣传阶段:各学院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做好展演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

    第二阶段(20234月至6月中旬)作品校内报送阶段:各学院、相关部门按照各类作品的组别及作品类型按照报送要求于6月初报送至团委办公室(综合楼104室);6月中旬开展校内集中评选,对艺术表演作品、学生艺术实践工作坊、艺术作品和高校美育改革创新优秀案例进行评选,初步确定上报展演的节目和作品;完成省教育厅的中期检查。

    第三阶段(7月至8月)作品审核及报送阶段:完成拟申报作品的修改完善、审核、录制、整理、汇总工作,并完成向省教育厅报送作品工作。

    六、材料报送地点及联系人

    报送地点:团委办公室(综合楼104室)

    联系人:叶倩倩

    联系电话:2853524

 

    附件: 全省第七届大学生艺术展演活动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相关要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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