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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2022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国际交流合作处   信息来源:   日期:2022-08-02 11:00:45    打印本文

学校各单位:

    为鼓励和支持更多海外留学人员为国服务,推动国内高校学科建设发展,提升国际科研合作水平,2022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主要资助对象为高校或科研人员与在国外高校或研究机构等长期从事研究工作的中国留学人员共同申报的合作科研课题。

    二、资助范围

    围绕国家重要建设领域,重点支持在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和高层次人才集中的中心城市加快建设世界重要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促进国家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服务雄安新区、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教育改革发展和“一带一路”建设。

    三、申请条件

    1.国内申请者应为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在编在岗教师或科研人员,能够作为项目主持人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

    2.国外合作者应为取得博士学位,并具有助理教授(或相当于)以上职称的中国留学人员。

    3.国内高校同一名申请者每年度限报1,在完成上个项目并通过结项验收后,方可再次申请项目;国外合作者每年最多可获批1个项目。

    4.合作双方需签订正式合作协议。协议须由双方合作者签字并在中方合作者处加盖学校公章。协议中应包括“合作双方信息、签订日期、合作内容及目标、研究方式、合作形式、合作双方权利及义务、经费管理、知识产权归属、预期成果、协议有效期和变更终止、争议解决及其他”等内容。

    5.项目负责人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

    (1)正在执行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或项目执行期结束但未获结项确认的。

    (2)所主持的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自2019()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的。

    (3)已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各类基金资助且已结题或结项的。

    (4)连续两次申报未获立项资助且项目内容及执行计划未发生重大改变的。

    四、申报程序

    申报系统于9月1日开放,请申报人登录“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在线申报系统(https://cxcyds.cscse.edu.cn/loginController.do?institutionLogin),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

    请注意申请材料规范性,包括:国内申请者及国外合作者资格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申请事项是否填写完整;上传的合作协议电子版是否符合基本规范并有申请者签名及所在高校公章等内容。其他未尽事宜请见附件

    请各单位于9月13日前将本单位申请人的相关纸质申请材料报送至国际交流合作处(综合楼306室),逾期不予办理。

    联系人:燕芳,电话:0396-2879226

    附件:关于启动2022年度教育部“春晖计划”合作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国际交流合作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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