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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人事处   信息来源:   日期:2021-06-16 11:47:16    打印本文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结合我校教师工作实际,现将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及条件

    河南省内高等学校在职或已签订聘任协议专任教学人员、专职辅导员,省内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达到以下基本条件,且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可以申请认定高校教师资格:

    (一)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恪守教师职业道德,严守社会公德。

    (二) 具备中国公民身份。在我省高等学校担任或拟担任教学工作的港澳台居民,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提出申请。

    (三) 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四)普通话水平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五)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可从河南省教师资格网(jszg.haedu.gov.cn)查询)。

    (六)参加 2021 年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成绩合格。

    (七)高等学校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还应具备下列条件:1.由学校人事部门纳入学校教师管理;2.取得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3.系统讲授 1 以上学校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

    高等学校拟聘任教授、副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申请认定高等学校教师资格,对普通话测试和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2015 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以及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并取得《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的新入职教师,对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不作要求。以上人员(统称“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网报、体检

    (一)网报

    1.网报时间:202167日—616

    2.申报网址:http://www.jszg.edu.cn,个人申报操作流程详见《河南省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附件1)。

    特别提示:免试人员申请任教学科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

    (二)体检

    1.体检时间:2021616日—18日,体检时间须为每天7:30-10:30

    2.体检地点:驻马店市中心医院体检中心  地址:驻马店市驿城区解放路(建苑大厦对面)解放路中段建苑大厦斜对面驻马店中心医院康复分院临街楼七楼健康体检科,咨询电话2726189.2726190.2726191。

    3.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附件2)、证件照一张(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体检表上照片应与教师资格认定系统上传照片一致)。不到指定机构体检者,其体检结论不予认可。

    4.体检相关提示:

    (1)体检前3天清淡饮食,不要熬夜,体检当天早晨空腹

    (2)已怀孕人员可以不做胸透,但需要做尿常规检查,出具已怀孕的证明;备孕人员须做胸透,否则体检报告不予认可。

    三、认定审核

    (一)材料受理时间及地点

    2021年6月21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请各位认定人员按以下材料要求,将个人认定材料交至人事处307办公室 联系人  焦金霞  咨询电话:2853066。

    (二)材料清单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阶段学历学位认证报告复印件(学历认证去学信网在线申请,学位认证去学位网在线申请);

    (全日制本科师范生及全日制教育硕士必须提交其师范专业的学历证书);港澳台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

    3.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具有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人员除外)。

    4.教师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复印件(提供合同首页、个人信息页、岗位信息页和合同签署页。)

    5.人事关系隶属证明原件(人事处提供)

    6.附属医院临床教学人员需提供至少一个学期的教学情况审核表(见附件9)和教学任务书,教学任务书从学校教务处选课系统打印并由授课所在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公章,送学校教务处审核后加盖公章;同时提供卫生系统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7.《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原件(指定医院体检合格结论)及体检报告。

    8.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对于所学专业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9.参加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合格人员需提供高等学校新入职教师国培示范项目培训合格证书。

    10.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人员须提供高校教师系列副教授以上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

    1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申请人网上认定报名成功后下载并打印一份《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本人确认无误后签字上交学校。学校审核后加盖审核部门公章。

    12.教师资格证书照片,背面注明姓名,所在单位和身份证号。该照片用于证书制作,请冲印成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必须与中国教师资格网上传照片一致。

    (三)材料要求

    1.按照“申报材料”顺序排列。其中,面试合格人员提交第1-7项和第1112项材料;免试人员提交第1-12项材料(8-10项视免试所依据条件提交)

    2.审核材料时每人原件和复印件分开存放,复印件按顺序排放后放入档案袋内并粘贴封面(见附件1, 填写姓名、学校、学院和申请任教学科)。

    3.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学历、普通话信息验证通过的,或者在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网上报名系统(http://gxjszg.hateacher.cn)准确上传扫描件者,现场确认时则无需再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4.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

    5.申请人正式提交的个人材料,凡种类不齐全,整理不规范,有缺失或不能证明有关情况且不配合整理提交材料的,人事处将拒绝接收并审核认定材料,教育厅将予以退回并取消申请人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资格。

 

 

  

人事处

2021615


附件:

附件1: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须知及相关附件.docx

附件2: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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