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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黄淮大讲堂”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新闻中心   信息来源:   日期:2007-04-18 09:05:37    打印本文

      为了繁荣学院校园文化生活,丰富第二课堂活动,进一步促进我院学术交流,经研究决定,学院将于4月25日至12月26日,举办 “黄淮大讲堂”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活动时间
      4月25日前,以系(院)为单位将讲座内容报送宣传部。全院公开性讲座由学院对各单位申报题目进行审核后统一组织进行,各系(院)讲座由本系(院)自行组织安排,同时将安排方案报宣传部备案。
      二、参加人员
      举办讲座的人员:副教授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位的在职教师、行政管理人员以及部分离退休教师。各单位要务必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在一年内必须按要求开办讲座。
      三、讲座内容
内容涉及各学科和研究领域的学术动向、大学生“三理”教育、毕业生就业指导以及大学生综合素质养成教育等多个方面。
      四、活动要求
      1、各系(院)要对此活动给予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制定好活动计划,组织安排每一场讲座,确保“黄淮大讲堂”活动的质量,真正构筑起学术交流活动的平台。
      2、各系(院)报送题目数量:正高职称、博士每人报两个题目,副高职称、硕士、处级干部每人一个题目。
      3、学院将以系(院)推荐、专家评定、网上评议、现场测评相结合的办法,在本年度评选出校级优秀讲座30个,其中一等奖5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15名;系级优秀讲座若干。
      4、活动期间,宣传部、教务处、学生处、团委、科研处要做好对各系(院)讲座活动开展情况的记录,并将活动成效作为各单位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

中共黄淮学院党委办公室

2007年4月17日

附件:  学院讲座申报表                      系(院)讲座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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