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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汽车实验教学中心”被批准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发布人:   信息来源:   日期:2008-07-23 12:07:49    打印本文

      近日,从《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第三批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名单的通知》(教高﹝2008﹞478号)中获悉,我校“汽车实验教学中心”被批准为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
      “河南省第三批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是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建设第三批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通知》(教高﹝2008﹞347号)的文件精神,经河南省教育厅组织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后而遴选出的。
      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是国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质量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培养高素质建设人才的重要举措。我校各级领导对“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高度重视,经过教务处精心组织、精心协调,各相关系(院)密切配合,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我校“汽车实验教学中心”被批准为河南省第三批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这是我校“质量工程”建设继“省级精品课程”获得零的突破之后的又一重大突破,也是我校以教学为中心,加大实践教学投入,突出学生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切实提高学生综合素质,为社会输送优秀合格毕业生的办学主导思想的具体体现。
      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周期为5年,河南省教育厅将从2010年起组织专家分批对建设单位进行考核验收,实行动态管理,优留劣汰,验收合格建设单位将被授予“河南省高等学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荣誉称号。
      我们要以此为契机,做好实验教学中心的建设工作,科学规划,完善管理机制,组建实验教学队伍,探索实验教学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全面推进我校 “质量工程”建设做好各项工作。(撰稿:段永建  审核:张红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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