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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各单位: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道德,促进良好道德风尚的形成与发展。根据驻马店市文明委《关于做好驻马店市第七届文明市民标兵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校具体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具有驻马店市城、乡常住户口的公民和在我市工作满1年的外来人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驻马店,崇尚科学、弘扬文明,均有参评资格;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积极参与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事迹先进,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3、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高尚的社会主义道德品质,在实践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等方面发挥典范作用,事迹突出感人,得到社会公认和推崇,受到市级以上表彰奖励; 4、没有违反计生政策,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二、推荐名额及要求: 机关党委、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择优推荐候选人1名,于12月1日(周四)前将推荐名单加盖公章后报党委宣传部,学校文明委研究后推荐驻马店市文明市民标兵人选1名。 咨询电话:2853511
黄淮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 2011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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