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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年终财务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   日期:2020-11-06 16:00:56    打印本文

学校各单位:

为减少疫情和宏观经济的不利影响,保证我校2020年支出任务顺利完成,经科学研判,并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年终财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要求

认真贯彻上级财政部门有关盘活财政资金的文件精神 ,按照《黄淮学院2020年党政工作要点》《黄淮学院关于2020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各单位加强统筹协调, 强化预算执行刚性效力,采取得力措施,加快工作步伐,按时办理支付手续,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工作任务

(一)人员经费发放

 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学生处、国际交流处等单位请将人员经费发放信息录入财务处“收入申报”系统,并办理签批手续后,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送至财务处结算科(综合楼126室),以便财务处到财政局协调办理审核等相关手续。

(二)大额项目支出

  有关归口管理部门要制定切实措施,督促加快大额项目建设步伐,克服疫情影响,及时完善验收、签批等相关手续,于2020年11月20日前办理报销手续。

 根据《黄淮学院基建项目保障农民工工资管理办法(试行)》(院字〔2018〕147号)文件要求,基建处、后勤中心等部门要逐一核查项目进度款,完善签批手续,于2020年12月5日前办理报销手续,防止因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发生信访事件。

(三)日常报销业务

 行政运行费、教学运行费、教师项目、专项经费等日常报销业务,请于2020年11月30日前办理报销手续,部分特殊事项可延迟至12月10日。

(四)借款清理业务

  根据《黄淮学院暂付款管理办法》和《黄淮学院关于清理借款的通知》(院办字〔2018〕6号文件)等文件精神,学校高度重视借款清理工作,要求由党政办公室统一安排,纪委负责监督,财务处负责具体手续办理,各部门、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落实借款清理工作。按照“谁审批、谁负责”管理原则,各单位应督促借款人于2020年12月10日前办理报销、还款手续,逾期财务处将从借款人津贴中扣还借款。如有特殊情况,借款人需填报《黄淮学院暂缓扣还借款审批表》,并于12月10日前送至财务处结算科(综合楼126室)。请有关单位领导及教师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账手续。

(五)学费收缴业务

 学费考评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请各学院做好学费、住宿费、书费的催交工作,督促学生于12月10日前办理交费手续。

 三、报账安排

(一)2020年年终报账截止时间

 请各单位做好宣传和工作安排,督促有关人员按照上述要求提前办理报销手续,确保本年度支出任务顺利完成。我校办理报销和对外转账业务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12月11日—20日到财政局办理相关业务,12月20日-31日办理年终结账。

(二)2021年度恢复报账时间

2020年度年终结算和决算工作量较大,为按上级规定的时间节点做好此项工作,2021年度恢复报账时间将根据财政局统一要求,另行安排。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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