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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   日期:2019-09-30 09:14:21    打印本文

学校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转发教育部发规司关于切实加强秋季学期和“国庆”期间高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安全函〔2019〕431号)要求,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做好秋季学期和“国庆”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校园平安稳定,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现就做好国庆期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强化政治自觉,压实安全工作责任
       各单位(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一个阶段高校安全工作形势面临的复杂性和严峻性,进一步强化政治自觉,层层压实安全工作责任,以对全体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坚决防范和遏制校园较大以上事故发生。
       二、狠抓隐患整改,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管理
       以消防安全、实验室安全、交通安全、食堂和食品安全、校舍及建筑施工安全等领域为工作重点,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各单位(部门)要全面查改安全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早发现、早报告,早整改,把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做到细处、做到实处。
       三、突出工作重点,维护“国庆”期间安全稳定
       (一)开展专题安全教育。国庆放假前,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1次假期安全专题教育,加强对师生员工进行防侵害、防交通事故、防火、防溺水、防食物中毒、防自然灾害等安全教育,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
       (二)做好留校学生管理。国庆放假前,各相关单位和学院要提醒学生离校前仔细检查门窗水电,做到关门关窗、断电断水。强化国庆放假期间后勤保障,妥善安排好假期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国庆放假期间,保卫处要严格落实门卫安全查验制度、车辆和来访人员登记准入制度,并切实加强夜间巡逻防控力度,确保留校学生安全。
       (三)做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国庆放假前,各单位(部门)要组织1次全面的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相关管理部门,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整改。
       (四)加强值班值守工作。学校总值班、学工系统、后勤保障系统、保卫系统等要加强假期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务必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持信息传递渠道畅通,及时处理各种事务并做好值班记录。遇有突发事件或重要紧急情况要立即请示报告,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妥善应对和处置。学校和有关部门将对值班值守情况进行督查通报。
根据学校《关于2019年国庆节放假的通知》要求,假期值班排班情况及电话请于9月30日前报学校党政办公室和保卫处。 

党政办公室  保卫处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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