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
根据《关于评选表彰2018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的安排,我校拟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8年度文明教职工评选活动,具体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正式在岗教职工
二、评选原则
1、坚持教职工公认的原则
2、坚持民主集中的原则
3、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评选标准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法律法规和教学纪律;
2、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关心集体,团结同志,爱护学生,任劳任怨,无私奉献。严于律己,宽以待人,在师生中有较高威信;
3、积极参加学校开展的“两争两创”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事迹先进,表现突出,成效显著;
4、具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爱岗敬业,刻苦钻研,成绩突出。管理人员作风严谨,爱岗敬业,在各自岗位上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量,工作效果好;教师敬业乐教, 积极投身教改,努力钻研教学业务,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工作,在教学大奖赛获得一等奖以上名次的优先考虑。
5、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团结协作、任劳任怨、乐于奉献,听从组织领导,服从工作分配,遵守学校考勤制度,工作量饱满。因公外出学习三个月以上的教职工不再参与本年度文明教职工评选。
四、推荐程序及办法
1、推荐名额的确定
文明教职工的推荐工作以党总支为单位进行,每个党总支推荐出1名候选人(其中机关党委每支部各推荐一名候选人)。
2、候选人推荐办法
各党总支严格对照文明教职工评选条件,对所属总支内的教职工进行民主评议,广泛征求意见,经党政班子集体研究确定后,填写《黄淮学院文明教职工申报表》(10份),另外,附被推荐人不少于1500字的业绩材料。
3、材料报送时间
各党总支于12月24日上午12:00点前将候选人相关材料报送到人事处303。
联系人:安莹莹
联系电话:0396—2853586
附件:文明教职工申报表.doc
人事处
2018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