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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实验室等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教务处   日期:2018-12-20 09:48:18    打印本文

各学院:

根据《国务院安全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危办明电[2018]16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岁末年初学校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教发厅函[2018]197号)精神,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实验室、教室等教学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查找堵塞安全漏洞,营造良好的教学环境,确保安全和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学校决定对所有实验室、教室等教学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检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安全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王东云

副组长:李东亚、班东科

成  员:各二级学院院长

二、检查时间与方式

120181229日前各学院自查。29日上午12点前将安全自查表送交教务处实验室建设管理科(综合楼219)。

22019110日,教务处、保卫处检查各学院安全检查落实情况。

三、检查内容

1、各学院的实验室安全领导责任制和责任体系的建立完善情况,危险化学品、特种设备设施等重大危险源的规范管理情况,实验室安全技能和操作规范培训情况,以及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制定和安全自查落实情况等,并填写本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表(见附件1)。

2、全面排查教室及其它教学场所的安全隐患,并填写本学院教室及其它教学场所安全自查表(见附件2)。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严重的要及时向教务处、保卫处等职能部门报告。

 

联系人:史金昌        联系电话:2869915

 

 附件1:黄淮学院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自查表.doc

 附件2:教室及其它教学场所安全自查表.doc

 

 

                              教务处、保卫处

                                   2018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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