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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上报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规划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教学质量监督评估处   日期:2018-12-11 11:57:57    打印本文

各有关高校:

根据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和我省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规划,为确保2022年我省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按期按质按量完成,进一步提高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推进教师教育质量保障体系建设,培养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请各有关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并上报 2019-2022 年师范类专业认证规划。现就上报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工作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的具体举措。 各有关高校要高度重视,强化师范类专业质量建设主体责任,对照认证标准,突出师资力量、课程设置、实践教学、激励导向等关键要素,对人才培养质量进行自我检查、自我评价、自我改进、自我建设,切实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强的目的,不断健全校内工作机制,促进师范类专业质量持续改进提高。

二、各有关高校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自评自建工作的基础上,制定未来四年本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方案,确定分年度认证专业,填报师范类专业认证规划表(见附件)并上报。凡本次未上报规划的单位和专业,我厅本周期原则上不再受理。

三、各有关高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规划表(须加盖本单位公章)请于20181215日前报送至我厅师范教育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393026840@qq.com

联系人:李社亮,联系电话:0371-69691770,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正光路11号,邮编:450018

 

 

20181130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参考资料:

1、关于上报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规划的通知.doc

2、教育部教师司函【2018】56号.pdf 

3、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docx

4、河南省教育厅师范专业认证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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