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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   日期:2018-11-30 16:47:20    打印本文

学校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宪法的决策部署,根据《关于印发河南省教育系统深入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及贯彻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教政法〔2018〕735 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驻马店市“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活动方案的通知》(驻普法办〔2018〕9号)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开展 2018 年国家宪法日主题教育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
       二、活动时间
      今年“国家宪法日”集中法治宣传活动从2018年11月下旬至12月上旬。其中,“宪法宣传周”从2018年12月2日至12月8日。
      三、活动安排
      1.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利用广播、报纸、微信、微博、宣传栏等开设专栏、专题,集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将宪法教育有机融入主题班会、社团活动,运用主题板报、模拟法庭、情景剧、专题讲座等多种形式,创新利用新媒体渠道,增强教育的生动性、参与性,强化学生的宪法体验。马克思主义学院具体承办黄淮学院宪法知识竞赛、法治辩论赛活动。(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各党总支、机关党委)
      2.开展专题学习宪法。各党总支、机关党委在“宪法宣传周”期间,利用周二下午政治学习时间,组织教职工集体学习宪法,召开国家宪法日座谈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把握核心要义。(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机关党委)
      3.开展领导干部宪法学习征文评比活动。国家宪法日活动期间,面向全校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征集宪法学习文章,征文截止日期为12月18日,组织有关专家进行评比,并择优选送市普法办,优秀征文将在驻马店日报进行刊登并汇编成册下发。(责任单位:党委宣传部)
      4.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学习宪法。各单位要组织科级以上干部原原本本、逐章逐条学宪法,把学习宪法作为履行职责的基本功和必修课。(责任单位:各党总支、机关党委)
      5.组织“宪法晨读”活动。营造仪式感,让青年学生感受宪法的尊严。12 月 4 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我省也将在郑州等地设立分会场,各学院组织学生登陆普法网观看和参与直播活动,开展宪法教育,提高网络接入率,扩大活动覆盖面。(责任单位:各党总支)
      6.持续开展好学生“宪法小卫士”传递活动。12 月 13 日 14:00 前,各学院要积极组织学生在教育部青少年普法网(青少年普法网网址 https://www.qspfw.com/ )注册参与完成“宪法小卫士”活动(高校学生扫描网站二维码按照宪法小卫士高中组要求进行传递)。此项指标将作为评选我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优秀组织奖的重要参考。(责任单位:各党总支)
      7.举行升旗仪式。12月4日宪法日,举行升旗仪式,倡导宪法晨读,增强学生的宪法体验,培育校园宪法文化。(责任单位:团委)
      8.参加市内宪法集中宣传活动。12月4日8:30--17:00,在天中广场北门开展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活动现场不少于3人参加宣传(部门负责人带队)、设立咨询台1个、悬挂宣传横幅1条,宣传版面4块、宪法读本或宪法宣传彩页不少于200份、宪法宣传物品若干。(责任单位:保卫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重要指示作为纲领、旗帜和灵魂,牢牢把握宪法学习宣传的正确方向。各单位在宪法学习宣传中要严格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引导和管理,切实担负起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组织领导职责,把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纳入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内容,将党政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情况纳入干部绩效考核重要内容。
     2.注重宣传实效。坚持日常宣传与集中宣传相结合,用生动的案事例、鲜活的语言宣讲宪法。更加注重分众化、互动式传播,注重新媒体新技术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中的运用,推动宪法学习宣传教育讲准、讲透、讲活,使文本上的宪法真正活起来、落下去。
     3.强化工作保障。为保障宪法宣传教育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全国普法办制作了宪法学习系列报告会视频和一批宪法宣传公益广告片、挂图、标语、知识问答等宣传资料,电子版统一放置在中国普法网“宪法学习宣传资料”飘窗(网址:www. legalinfo. gov.cn),供各单位根据需要下载使用。
     4.及时总结上报。各单位请于12月5日将“12 .4宪法宣传日”活动情况,12 月9日将法治宣传活动总体情况(包含总结、图片3-5张、视频等资料),发送至hhxydwxcb@163.com邮箱。
     附件:宪法晨读内容.doc 

党委宣传部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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