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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淮学院关于开展驻马店市第十二届青年科技奖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科研处   日期:2018-08-06 10:30:13    打印本文

各单位:

根据日前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马店市科学技术协会联合发布的《关于开展驻马店市第十二届青年科技奖推荐和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根据我校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一)评选范围

为驻马店市科技进步、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往届获奖者不重复授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海外(境外)留学归国科技人员,在非公有制和新社会组织单位工作的科技人员,以及在生产第一线、艰苦岗位上工作的科技人员。

(二)表彰名额

本届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拟授奖人数30名左右,我校限推荐5名候选人。。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二)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要的、创新型成果和作出重要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黄淮学院在职教职工,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科技工作者。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学科设置和评选办法

(一)学科设置

本届青年科技奖设基础科学、工程技术、农林科学、医药科学、交叉科学等5个学科评审组,各候选人可根据所从事专业选择申报。

(二)评选办法

1.坚持评选标准,注重实际业绩。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进行推荐,坚持以思想政治表现、科技成就、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认真把关,确保推荐评选质量。特别是要严格审查拟推荐对象的一贯表现,认真总结拟推荐对象的科学技术成就和贡献,严格甄别,突出典型。

2.坚持面向基层,倾向一线人员。推荐工作要注重向长期工作在科研与教学第一线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倾斜。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副处级及以上个人不参加评选。

3.坚持评审原则,充分发扬民主。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推荐对象要在我校开展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4.严肃评选纪律,加强监督检查。推荐评选工作要讲规矩、重程序,严格掌握标准和质量,做到名副其实、宁缺毋滥。候选人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候选人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材料违反保密规定的,取消被推荐资格。

四、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报送材料。推荐材料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候选人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推荐材料包括:1.《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一式5份;2.《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一式5份;3.身份证复印件一式2份;4.公示材料一份;5.有关装订成册的附件材料一份(请提供复印件,所有材料不再退回)。包括: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主要科技成果目录;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技术应用证明材料;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6.候选人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二)材料要求。被推荐人在《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中所列出的论文、著作、科技成果、专利、基金、获奖励情况等均需提供原件核对。如论文被SCI、ISTP、EI收录的,请予以注明并提供检索证明。

有关推荐表格用A4纸双面打印。表格均不得加页。

所有纸质材料及原件须用档案袋封装,对应电子材料发科研处邮箱:hhxykyc2016@126.com

请于2018年8月20日上午12:00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科研处325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396--2853548

人:刘老师

 

附件:1.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推荐表

      2.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评审简表

      3.驻马店市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汇总表     点击下载.doc 

                                  

        科研处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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