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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2018年高考期间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党政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8-05-25 18:50:27    打印本文

各学院:

根据省、市关于加强2018年高考期间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在校学生的日常管理

2018年高考将于67日、8日(周四、周五)举行。各学院要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教育教学活动或集体活动,切实加强学生考勤管理,原则上不得请假,严防在校大学生参加替考。因特殊情况确需请假的,辅导员应核实原因,报学院领导审核把关。对无故未到校者,要逐人查清去向,对去向可疑者,要深查细究,防止学生代人参加高考。

二、组织开展专题教育活动

各学院要加强对学生的纪律教育和法制教育,尤其要提醒学生,组织作弊、替别人考试或指使他人替考都将面临开除学籍、追究刑事责任的严重后果。讲清大学生参与高考作弊对社会、对自身的严重危害性和高度危险性。对已违规报考、试图参与作弊、预备充当“枪手”的,要加强教育引导,只要在高考前主动交出准考证,退出考试的,不予追究;否则,一经查出,按照《黄淮学院学生管理规定》进行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三、强化监督管理

严格实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学院要加强领导,责任落实到人。对在校学生的管理,坚持谁管理、谁负责;对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必须坚持谁批准、谁负责;对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严重后果者,将追究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各学院在高考前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在校每位学生,并切实做好学生管理工作。

    2018年5月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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