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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处级干部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任职排查工作的再安排
发布人:党政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8-05-22 08:07:31    打印本文

各党总支、机关党委:

为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校处级干部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任职,现在全校处级干部中开展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任职相关文件精神专项学习和排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认真组织学习

各党总支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好专项学习。学习活动以总支为单位,机关党委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全体处级干部(离退休干部由离退休职工管理处组织学习),学习干部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任职相关文件(详见附件2-7

二、深入排查并申报

各党总支、机关党委要做好处级干部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任职排查工作。要求每位处级干部都要写出有无在社会团体和企业兼职的情况说明(附件1)。524日前以总支为单位集中报送至党委组织部。

 

附件:(附件2-7详细内容见内网)

1.1-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企业兼职(任职)情况汇总表.doc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

3.《民政部关于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有关问题的解释》

4.《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退(离)休领导干部在社会团

团兼职问题的通知

5.《关于规范现职党政领导干部在社会团体兼职等有关问题的问答》

6.《关于改进和完善高校、科研院所领导人员兼职管理有关

问题的问答》

7.《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

                                      党委组织部

                 2018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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