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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党政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8-03-20 14:33:55    打印本文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18〕2号)和河南省教育厅(教办思政〔2018〕119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各单位要及时传达教育部有关招收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骨干攻读博士学位的政策精神,积极鼓励和支持符合条件的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

2. 报考人员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从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或党务工作满3年,且具有硕士学位,有2名具有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相当职称)的专家推荐,本科、硕士所学专业不受限制。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3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报考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 各单位推荐的报考人员,必须是一线从事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务工作的在编在岗优秀骨干。

4.报考人员需认真如实填写《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经学校审核后统一到教育厅办理。若因报考学校要求提交材料时间较早,可由本人持《报考资格审查表》、身份证(工作证)单独到教育厅办理。需要统一办理的报名人员请于3月25日前把相关材料交到学工部。

6.报名过程中如有问题,请与学生处杨阳老师联系,电话:2853027。

 

附件: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做好2018年高校思想政治工作骨干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工作的通知.doc

                                                       学生工作部

                                                      2018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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