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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8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
发布人:   信息来源:   日期:2018-01-19 10:33:18    打印本文

各学院(部、所):

根据学校要求,我校所有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必须主持或参与国家基金项目的申报,对于已经申报2018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的单位和教师,仍然按照科研处20171210日下发的<关于2018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与结题等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71225日下发的<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的通知>要求,按照时间节点上报相关材料。对于没有申报2018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的单位和教师,按照补充通知组织申报。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依据

2018年度国家自科、社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

二、申报资格及限项规定

申请人需熟知国家基金项目指南中“申请须知”和“限项申请规定”。

三、选题要求

申请人可参照《2018年度项目指南》,正确选择项目类型、研究领域及研究方向。

四、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选题、撰写初稿阶段(国家社科:2018120日—25日,国家自科2018120日—210日)

学院(部、所)要成立以院长(主任)为组长的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指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加强宣传动员,组织博士、教授按照时间节点做好申报工作。

科研机构、团队负责人应协调好项目团队的组成,避免内部竞争和人员重复,同时指导申请人精心做好选题和初稿撰写。

2.第二阶段:修改完善阶段(国家社科:201826日—2018212日,国家自科2018212日—2018222日)

学院(部、所)聘请具有基金项目评审经验或申报经验的学科知名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认真指导,提出具体修改意见,申请人和项目团队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申请书。

相关单位聘请校外专家时,要将专家姓名、学科研究领域、是否项目评审专家、指导项目名称以及专家具体的修改意见报科研处备案,科研处根据备案情况,按照相关规定支付专家咨询费。

3.第三阶段:正式填报阶段(国家社科:2018212-2018222日,国家自科2018221日—201831日)

学院(部、所)根据需要,可以组织校内外评审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第二轮评审,并提出修改意见。申请人和项目团队根据第二轮专家评审意见,按照《2018年度国家基金项目指南》,修改完善后在线填报,下载打印申请书提交学院(部、所)进行形式审查 (国家自科基金申报项目需在线填报,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不需在线填报) 。

科研处组织校内外专家对重点项目进行重点指导,同时,按照《2018年度国家基金项目指南》和申报通知要求对所有项目申请书进行形式审查,反馈修改意见,指导申请人修改直至提交定稿。

五、总体要求

各单位对2018年度国家基金项目申报工作要高度重视,科学筹划,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年龄在55岁以下教授,除主持有国家基金在研项目者、长期病休者、国外进修者以外,必须主持或参与国家基金项目的申报。各单位对照本单位教授或博士名单进行逐一落实是否申报或参与,并将落实情况报科研处。

2.科研机构或团队:负责人应组织做好本机构或团队申报工作,对申请人进行“一对一”指导,在项目选题、本子撰写、人员组成等方面认真布局把关,提高选题的准确性和项目质量;注重收集往年未获资助项目的反馈意见,认真分析原因和提出修改意见,指导申请人做出相应的修改。

3.学院(部、所):应成立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指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全程负责组织动员、资格审查、项目论证、项目评审等工作,邀请校外具有丰富评审经验的专家参与论证咨询工作,并通过“请进来”或“送出去”等形式加强交流互动、加强专业指导。

4.科研处:全面做好各阶段国家基金项目申报的组织、协调、服务工作,积极支持和配合相关单位做好项目的评审指导工作,对部分优势项目加强指导,跟踪关注。同时,认真做好全校申报项目的形式审查和申报数据统计工作。

六、其它事项

1.请没有登录国家自科基金委网络信息系统账号密码的申请人与科研处联系申请开户。邀请申请人加入黄淮科研群(群号:128619499),便于工作交流。

2. 请各相关学院于122日前将本单位成立的国家基金项目申报指导小组名单以及总体工作方案交科研处(邮箱:yyy2853548@126.com

联系人:羊守森  刘会超  孔银昌

联系电话:2853565 2853548

办公地点:行政楼楼323325

 

附件:http://cms2.huanghuai.edu.cn/ewebeditor/sysimage/icon16/doc.gif2018年度国家自科、社科基金项目主持参与情况统计表.docx

 

 黄淮学院科研处  

  2018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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