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根据《黄淮学院关于加强教师实践能力培养的实施办法(修订)》(院字〔2015〕12号)文件要求,2018年上半年教师到生产、科研等社会实践一线参加社会实践工作已启动,请各院系认真组织本单位教师报名,于2017年 12月 25日前以院系为单位将相关材料提交人事处307室。
联系人:禹老师 电话:2853066
注意事项及相关要求:
1、各院系提交一份实践教师培训计划及本院申报实践人员汇总表(详见附件1)。
2、每位申请人提交一份《申请表》(经院系签章)和目标责任书(详见附件2)。
3、《申请表》中应注明实践锻炼的形式(脱产或兼职)。
4、实践单位与所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
5、实践目标及任务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包含课程教学与改革、科学研究、行业(执业)资格证书、人才培养等方面),实践目标及任务需经院系审核同意。
人事处
2017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