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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评委专家组建学校职称评审专家库的通知
发布人:党政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7-11-24 00:00:00    打印本文

学校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教师(实验人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12号)、《关于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推进高校全面开展自主评审有关问题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组建2017年职称评审评委专家库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类专家库专家遴选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恪守职业道德,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作风正派,办事公道。

2、熟悉国家及河南省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愿意参加职称评审工作,能够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有参加评审工作的时间和精力。

3、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精通本专业领域专业知识,具有明确、稳定的专业方向和丰富的实践工作经验,学术造诣深厚,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

4、遵纪守法,没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

5、担任正高级职称评审的委员,须在本专业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担任副高级职称评审的委员,须在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工作满3年,担任中级职称评审的委员,须在本专业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

二、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向学校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

1、个人申报

根据要求和条件以及学科(专业)背景,个人填写申请表。

2、二级学院择优推荐

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向学校择优推荐符合条件的专家。正高级评委专家库专家没有名额限制,只要符合条件都可以推荐;副高级评委专家库专家原则上各二级学院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推荐不超过10人;中级评委专家库专家原则上各二级学院从符合条件的人员中推荐不超过15人。

三、学校择优选用组建专家库

在各二级学院推荐的基础上,根据各类专家库专家遴选条件和学科(专业)比例,确定各类专家库人员名单,报学校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组建黄淮学院职称评审各类专家库。

四、上报时间

各二级学院于11月29日前将推荐报告、申报人汇总表等加盖有学院公章的纸质和电子材料报人事处(正高、副高、中级专家库汇总表分别统计填写,电子版发送251473055@qq.com)

    附件:1. 2017 高级职称专家库推荐表.doc

             2017 副高级职称专家库推荐表.doc

             2017中级职称专家库推荐表.doc
           2.黄淮学院 高级专家库汇总表.xls

             黄淮学院 副高级专家库汇总表.xls

             黄淮学院 中级专家库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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