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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7年教师出国(境)研修项目的通知
发布人:人事处   信息来源:   日期:2017-05-19 17:05:15    打印本文

各单位: 

为加大师资队伍培养力度,提升教师国际化水平,根据学校国际化发展建设要求,学校拟开展2017年教师出国(境)进修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一)选派规模:2017年计划选派20名左右教师作为访问学者出国()进修。 

(二)选派类别及期限:课程进修或访问学者,时间6个月。 

(三)留学单位:教育、科技发达或学科专业水平突出的国(境)外高水平大学、科研机构,优先派送到国(境)外合作院校。 

 二、资助内容 

在国外进修访学期间,工资(含校内绩效工资)全额发放。补助实行包干制度。到欧洲、北美、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和地区,补助标准为人民币5万元;其他国家和地区补助标准为人民币2万元。 

三、选派条件 

(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身心健康,能完成中长期出国(境)研修任务。 

(二)在校工作时间满3年,近五年之内无公派出国访学进修经历。 
  
(三)承担教学科研工作达到所聘岗位的任务要求,且每年年度考核均达合格及以上。 

(四)外语水平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境)研修外语条件》规定的合格标准, 且外语水平证明在有效期内(外语考试成绩或培训证明的有效期一般为两年,具体要求请查阅相关语种考试说明),外语合格条件请见:http://www.csc.edu.cn/article/712。若在提交申请日期截止前,无法提供以上外语证明者,需通过校内组织的外语面试。申请人员的外语水平达到以上要求的,其培训及测试费用由学校承担。 

(五)以下人员优先选派: 

1.承担中外合作办学教学任务的教师 

2.学校优先发展的专业集群教师 

3.承担双语教学或全英授课的专业教师 

四、选派程序 

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专家评审、单位推荐、学校审核”的方式进行选拔。 

(一)申请人向所在院系报名申请,填写并提交《黄淮学院教师出国(境)研修项目申请表》(附件1)。 

(二)院系组织相关学科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评审,提出评审意见并上报。 

(三)学校根据学科建设、人才队伍发展需要和学院推荐意见对学院派出计划进行审议,最终确定选派人员。 

五、派出与管理 

(一)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712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校内公派出国(境)研修。

(二)学校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三)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留学人员派出前须与学校签订《黄淮学院资助出国(境)研修协议书》后派出。 

六、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按照出国进修申报名额分配表(附件2)提前做好申报推荐准备工作,并于530日下午1800前将候选人申请表(一式两份)签字盖章后交至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至szk066@126.com 

联系人: 叶亚杰             联系电话:0396-2853066 

七、其他 

如申请到我校合作交流院校进修学习者,请咨询国际合作交流处。 
   
联系人:燕芳                联系电话:0396-2879226 
                                              

人事处、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7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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