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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近期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4-04-04 09:21:33    打印本文

学校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校园安全稳定。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集中开展安全主题教育,切实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1、各院系要围绕学生外出旅游、实习实训、求职就业、考研复试、心理健康、网络使用、安全常识等,重点集中开展消防安全、交通安全、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饮食安全、网络安全等专题教育。
    2、各院系要通过专题会议、案例警示等多种形式教育活动,强化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和安全防范意识。教育学生时时想安全、事事讲安全,掌握基本的安全常识,防止出现人身和财产安全问题。
    二、全面进行学生安全工作隐患排查,做好安全防范
    1、各院系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学生宿舍、实习实训场地、实验室、学生活动场地的用电、用水、食品等方面的安全排查。
    2、进一步关心关注存在“心理问题、家庭贫困、学习困难、就业困难”等问题的特殊学生群体,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做到动态掌握,实行“一对一”重点帮扶。
    三、切实做好学生外出乘车安全、防骗被盗等安全教育管理
    1、各院系要教育引导外出学生做好行程规划,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严禁乘坐不具备营运资质、无证行驶或超员行驶等违规交通工具。
    2、外出学生要增强安全观念,及时将所乘坐车辆的车牌号码、行程等情况,向辅导员班主任以短信等形式报告,确保外出行程安全。
    3、外出学生要严格遵守外出地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保证自身安全;毕业生要增强防骗意识,维护好自身权益。外出学生要注意外出期间的饮水、饮食卫生,保证自身健康。
    四、贯彻学校管理规定,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
    1、严格落实执行《黄淮学院学生考勤管理规定》。学生个人因事确需外出时,要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经过辅导员批准同意后方可离校,院系要动态掌握外出学生的有关情况。学生未经批准或未履行请假手续外出,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2、严格执行学生集体外出活动申报审批制度。开展集中实习实训、社会实践等集体活动时,必须根据学校规定,制定活动方案、行动路线,落实安全措施,明确活动负责人,经院系审核、主管校领导批准后报有关部门备案。
    3、学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旅游。严禁学生会、学生社团、班委会及学生个人以任何理由和形式,组织在校学生包车外出或集体旅游。一经发现,将根据相关规定给当事人以相应纪律处分。
    五、做好法定节假日的学生安全管理工作
    1、加强清明节、“五一”劳动节、端午节等法定节假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预防校园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2、节假日期间,严格执行学生工作人员值班制度、信息报告制度、大型活动申报制度、学生请销假制度等,及时动态地了解和掌握学生动向。
    3、坚持学生工作“三下”、辅导员学生宿舍夜晚值班制度,加强节假日期间的学生日常管理,使学生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规定


                                                          学生处  保卫处
                                                           2014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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