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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3-09-27 11:21:21    打印本文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教高〔2013〕831号)的文件精神和我校实际情况,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3年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省级教学成果奖,重点奖励具有创新性和推广应用效果好的成果。各高校组织推荐的成果应能够针对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价值。
    二、成果范围
    凡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必须是2011年以来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并通过省级教学成果鉴定。报奖成果主要包括:
    1.在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调整专业结构,改革人才培养模式、课程体系、教学内容及其相关的教材,改进教学方法和教育技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提高教育质量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2.在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及教学管理改革,加强教学基本建设,开展质量保证与监控工作,建立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机制,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具有创新性和推广价值的成果;
    3.高职成果要符合“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改革指导思想,能够彰显“做中学,做中教”的高职教育教学改革特点。教学成果的主要形式为反映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课件、论文、著作等。
    三、学术纪律
    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
    四、分配限额
    省级教学成果奖实行限额推荐办法,教育厅分配给我校的申报限额为2项。
    五、完成人限项
    1.个人作为成果主要完成人申报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
    2.个人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一项。
    六、申报材料
    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须提交以下材料:
    1.《河南省高等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3));
    2.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各1式4份);
    3.省级教育教学成果鉴定证书(1式4份,复印件);
    4.教学成果如为教材,须提交样书(1式3本或3套)。
    省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采用计算机辅助管理,与上述纸介质材料(教材样书除外)内容完全一致的电子版材料1份。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其他要求详见附件2。
    七、材料报送与评审推荐
    1.请各申请人按照填报说明(附件1(4))有关具体要求填报上述材料,并于10月8日17:00报送到我处,逾期不予受理;
    2.学校将根据《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及教育教学成果奖管理条例》(院字〔2012〕43号) 于10月11日组织专家评审推荐,10月16日报送教育厅。
    地点:综合楼319室
    联系人:王宝红
    联系电话:2853306
    附件:1. 201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申报附件

         2.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教高〔2013〕831号)

 

                                                    发展规划处
                                                 2013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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