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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修改意见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3-08-08 10:30:21    打印本文

学校各单位:

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自评报告》(初稿)已初步完成,并已发至学校信息门户,请组织全体教师认真审阅修改,现就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说明

1.本报告基本框架建议不做大的改动;

2.报告中数据涉及到“状态数据”的,待学校“状态数据”最终定稿后再进行补充、完善。

二、审阅修改完成时间:201389

三、修改具体要求

1.各单位在修改报告时,要紧扣指标体系内涵要求,把握修改报告的方向和思路。

2.对表述不准确、不规范、不全面等问题做出具体的补充、修改、完善。

四、修改意见反馈方式与时间

1. 修改意见以下列形式予以反馈:各单位不提交《自评报告》修改稿,只提交具体的修改结果,并注明位于《自评报告》的页码、行数。

2. 各单位修改意见汇总后经单位负责人签字,以纸质或电子稿以部门为单位,于8917时前报党政办公室秘书科(综合楼517室)。

                                                   评建办公室

201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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