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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淮学院关于做好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3-04-25 11:14:10    打印本文

学校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教人〔2013〕309号)精神,我校决定开展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的对象、数量
    (一)推荐对象:我校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在编在岗人员。
    (二)推荐数量:教育厅分配我校推荐名额为2名,各单位择优推荐1名。
    二、推荐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勇于改革创新,出色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先进的教育理念和管理思想,管理业绩突出,管理方式先进,所在单位无重大管理事故,教学、科研、管理居全省同类、同行业先进水平,起到引领、示范作用,并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
    (三)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满6年以上,从事教育管理工作8年以上,担任单位领导管理工作6年以上且现仍担任领导管理工作。
    (四)近五年来,主管的业务部门(单位)曾受省辖市以上政府部门表彰,或个人曾受省辖市以上政府部门表彰。
    (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结合所从事的教育管理工作,在学术期刊或市级以上报纸发表较高水平的研究论文,主持参与教育管理研究项目(课题)通过结项验收,教研、科研等成果获得各类奖项。
    三、推荐程序
    (一)个人申报。凡是符合条件的人员均可自主申报,并填写《河南省教育厅2013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候选人推荐汇总表》、《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申报审批表》和《河南省教育厅2013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简表》。
    (二)单位推荐。所在单位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择优推荐1名人选。
    (三)组织评选。学校组织有关专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候选人进行评审。
    (四)学校研究。学校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研究确定上报人选。
    (五)推荐人选的公示及上报。学校推荐人选在校内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四、报送材料要求
    (一)报送材料
    1.《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申报审批表》1份。填写表格时,可根据填写内容多少对表格做适当调整,但不得增加或删减填写栏目。
    2.《河南省教育厅2013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简表》一式20份,使用A3纸张,正反双面打印。
    3. 所在单位出具的推荐人选考核材料1份。从德、能、勤、绩四个方面对推荐人选进行考核,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加盖推荐人选单位公章。
    4. 推荐人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最高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推荐人选2008年以来获奖荣誉证书、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取得突出业绩的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5. 推荐人选2008年以来出版的著作封面、扉页、目录,在省级以上公开发行刊物发表的论文发表刊物封面、目录及论文页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6. 推荐人选2008年以来科研项目获奖证书、成果鉴定证书等业绩材料复印件1套。另附清单1份,装订在复印材料之前。复印件按获奖级别从高到低排序,逐页标注页码,并与清单的“页码”栏一致,以便专家查阅。
    (二)报送要求
    每位人选的材料单独装袋,袋上注明“河南省教育厅2013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字样,并写明人选姓名、推荐单位。
    五、时间安排
    以上所有材料请于5月20下午17:00前报人事处307室(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不再接收)。

 

    联系人:王俊      联系电话:2853066

 

    附件点击下载:关于做好优秀教育管理人才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优秀教育管理人才申报审批表

    河南省教育厅2013年度优秀教育管理人才评审简表

 

                                               人事处
                                           2013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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