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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3年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3-04-01 08:40:17    打印本文

学院各部门:
    根据豫人社工考[2013]1号、豫人社工考[2013]2号及驻马店市人社局《关于2013年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考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精神,现将2013年我院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申报高级技师
    符合豫人社工考[2013]1号文件要求
    (二)申报技师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二级(技师)资格考核。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身体健康,能够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2)工作表现和业绩突出,刻苦钻研技术,具有独特技艺、技能特长和传授技艺能力,能解决本工种重大的技术操作问题;
    (3)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
    (4)具有技工学校(职专)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文化程度。对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工勤技能岗位二级考核在药剂员等216个工种中进行。
    2012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
(三)申报高级工及以下技术等级
    获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勤技能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参加升级考核。
    1.考核当年9月底前已转正定级,工作年限不足10年的,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
    2.通过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或工作年限10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
    3.通过工勤技能岗位四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或工作年限18年(含)以上,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三级考核。
    申报资格条件中的工作年限时间计算到考核当年度12月31日。
    二、报名、考试时间
    (一)报名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报名,逾期不侯。
    2、由本人对照报名条件,于4月8日前到人事处自愿提出报名申请,领取并填写《报名信息卡》、《报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3、提出申请的同时提供相关材料:(1)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申报一级(高级技师)和二级(技师)人员需提供个人最高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4月9日,汇总上报驻马店市人社局。
    (二)考试时间
    4月至9月为培训、考核及全省统一的理论考试时间。理论培训、岗位操作技能考核和理论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其它考务工作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考费用
    报名考务费、培训费、考核评审费合计收费标准按上级规定分别为高级技师165元/人、技师470元/人、高级工365元/人、中级工320元/人、初级工275元/人。岗位等级培训教材费按教材实际价格收取。
    四、联系人:陈晨  电话:2853586
 
                                                               人事处
                                             2013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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