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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2年度省级教改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3-03-04 09:19:52    打印本文

各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13】113号)精神,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省级教改项目校级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的范围
    我校获批的4项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二、鉴定结项的程序
    根据教育厅要求,本次项目鉴定采取专家会议评审方式进行。学校将组成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委员会(成员不少于7人,校外专家不得少于三分之二)对我校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4项项目进行鉴定。具体程序为:项目主持人通过PPT课件(时间10分钟)汇报项目研究情况;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专家组给出鉴定结项意见。
    三、鉴定材料
    1.报送材料: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含电子版)(见附件),一式七份及相关成果材料(成果总结纸质及电子版和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四份。
    2.结项书与其他附属材料分开装订。
    3.附属材料单独装订成一本,附属材料包括:(1)项目申请书;(2)项目校级立项文件与立项任务书;(3)项目省级立项文件;(4)项目资助文;(5)项目中期检查书;(6)项目研究报告;(7)项目取得成果(论文、著作教材或讲义、获奖、培养方案、基地建设、规章制度等);(8)成果应用效果证明;(9)成果推广及效果证明。(10)项目组成员信息与成果贡献.
    附属材料按以上顺序编写目录和页码。
    4. 项目材料单独装袋,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四.时间安排:
    1. 2013年3月15日前提交鉴定材料(初稿),发展规划处组织审查。
    2. 2013年3月19日当天向发展规划处提交整套鉴定材料。
    3. 2013年3月23日学校根据教育厅的安排组织项目鉴定。
    五.鉴定费用
    项目鉴定产生的费用由各项目组共同承担,决算后从资助经费中扣缴。
    请相关单位和项目组高度重视,认真开展鉴定准备工作,确保高质量地通过项目鉴定。   
 联系人:王宝红 
    电话:2853306
    电子邮箱:fzghc306@sina.cn
 附件:
    1.、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2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省级立项项目的通知;
    2.、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3、黄淮学院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中期检查书;
    4、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

                            发展规划处
                            2013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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