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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十届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奖励基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新闻中心   信息来源:   日期:2012-09-25 09:44:51    打印本文

学校各单位:
    现将第十届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奖励基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励对象
    第十届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奖励基金奖励对象是:2010至2011年在全省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教学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重点奖励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第一线的专职中青年教师。
    获得过2008、2010年度“河南省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奖”暨“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者此次不再申报。
    二、申报名额
    本科院校原则上每校不超过3人,独立学院和高职高专类院校原则上每校不超过2人。
    三、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坚守课堂讲授有纪律,特别是在大是大非问题上,立场坚定,旗帜鲜明,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能经常深入学生中间,开展思想教育工作。
    3.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教学认真,态度端正。重视社会调查和社会实践,积极组织或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4.积极进行教学改革,钻研教学业务,有明确的教改思路和方法,教学能力强、效果好。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期间,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方面获得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或完成校级以上教改项目1件以上。
    5.紧密联系教学实际和大学生思想实际,开展教学研究和科学研究工作,成绩突出。在2010年1月至2011年12月期间有市厅级以上结项科研课题或在CN学术性、理论性刊物发表2篇以上紧密结合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的学术性论文(不含学报增刊)或论著。
    6.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满2年或以上并在现岗工作,能圆满完成规定的校内教学工作量。
    四、申报材料清单
    (1)《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奖励基金申报表》一式2份,用A4纸打印装订。
    (2)本人近两年的教育教学工作总结1份。
    (3)主要科研成果(含科研课题、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验后原件退回。
    (4)相关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审验后原件退回。
    (5)学校教务处出具的讲授课程及完成学时数书面证明。
    (6)其他辅助证明材料。
    五、其他
    报送时间:9月29日上午12点前。
    报送地点:社会管理系(9号楼408) 联系人:王占可  电话:2853408
    附件:河南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优秀教师奖励基金申报表

党委宣传部
二○一二年九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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