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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黄淮学院第二批重点学科及推荐省级重点学科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2-07-06 10:33:16    打印本文

各教学院(系):
  为进一步构建和完善我校学科体系,优化学科结构和布局,整合配置资源,增强专业学位硕士点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更好地发挥学科建设在专业硕士点申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中的龙头作用,提高我校学科建设的整体水平,落实学校第二届党代会、教代会提出专业硕士申建和重点学科建设发展目标。根据《黄淮学院三个十二五规划的通知》(院字[2011]30号)精神,学校决定开展黄淮学院第二批重点学科的遴选及省级第八批重点学科的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通过学校重点学科的遴选和建设,进一步凝炼学科方向、汇聚学科队伍、构筑学科高地,培育学科生长点,力求形成行业、企业急需、特色鲜明、优势明显、布局合理的学科体系;促进学科内涵发展,带动全校学科建设整体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不断提升;推动学科建设管理机制与运行机制的完善和创新,推进学科建设与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申建相结合、与创新人才培养及科技创新相结合、与我校发展目标相结合、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逐步形成适应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较高水平的学科基地和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基地。
  本次重点学科的申报遴选及推荐工作还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面向需求。本次申报和遴选建设的重点学科要以“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为指导方针,支持与中原经济区建设支柱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密切相关的特色优势学科,催生与中原经济区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的新兴和交叉学科,积极发展特色学科和社会急需的应用型学科;注重社会需求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趋势,面向我校五大发展战略目标与定位,突出产学研结合协同创新的功能和特色。
  (二)优化布局。本次遴选和推荐将进一步优化学科结构和布局,优先支持省内重点学科布点少、行业与企业急需、应用型强、特色鲜明、申硕优势明显的学科体系。构建布局合理、结构优化、资源共享、相互支撑的学科群。
  (三)优势竞争。本次遴选和推荐将注重学科的积累与实力、优势与特色、地位与影响,重视对于驻马店市乃至河南省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和学科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前景,坚持标准,围绕申硕大局,择优遴选和推荐。
  (四)以评促建。本次遴选和推荐将紧紧围绕我校重点学科建设目标,坚持遴选、推荐与建设环节相衔接,遴选、推荐与建设导向相一致,遴选和推荐为建设服务,为申硕工作服务,优先遴选和推荐建设基础良好、应用型强、与行业接合紧密、有发展潜力的学科。
  二、申报条件
  本次我校重点学科的遴选和推荐面向全校所有教学院(系),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实施重点学科提升计划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学科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和《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726号)的文件精神,结合黄淮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所提出的学科专业建设规划目标与要求,申报重点学科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本学科省内重点学科布点少,行业、企业急需,产学研结合协同创新开展好,特色鲜明、应用型优势明显的学科体系。主要学科方向已形成较明显的优势和特色,形成知识结构、年龄结构、职称结构、学历结构合理的梯队,具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每个重点学科设3个以上明确的研究方向,每个研究方向设学术带头人1名,学术带头人原则上应为教授或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年龄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2009年以来,在CSCD、CSSCI源期刊发表或国外学术期刊发表或被SCI、EI、ISTP、新华文摘收录的第一作者的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2)每个申报学科的学科团队成员原则上不少于15人,其中每个研究方向的成员不少于5人,且研究方向相近,高级职称和研究生比例均不小于80%。学科团队成员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学术思想端正,了解本学科发展前沿,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每个申报学科设学科带头人1名,学科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较深的学术造诣,较高的教学、科研水平,创新的学术思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奉献精神,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进取精神。安心本职工作,了解国内外本学科的现状,把握学术前沿和发展趋势,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并满足下列基本条件:
  (1)学科带头人原则上应为具有较高学历的教授,年龄男不超过55周岁,女不超过50周岁。
  (2)2009年以来,学科带头人应至少主持本学科省级及以上课题1项,在CSCD、CSSCI源期刊发表或国外学术期刊发表或被SCI、EI、ISTP、新华文摘收录的第一作者的本专业学术论文3篇以上。
  (3)在相应学科领域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强的科技协同创新能力,教学效果受到同行与学生的好评。产学研合作或对外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受到行业或企业好评。
  (三)申报学科已具有较好的研究工作基础,取得了较丰富的科研成果,目前承担有本学科科研项目,有较多的科研经费。2009年以来,学科团队成员总计主持省级及以上课题不少于3项,在CSCD、CSSCI源期刊发表或国外学术期刊发表或被SCI、EI、ISTP、新华文摘收录的第一作者的本专业学术论文不少于10篇。
  (四)申报学科应具有较丰富的应用型本科生培养经验,已完成了与本学科相关主干课程的建设工作。学科团队成员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教材建设,教学质量高,已取得了较丰富的教学成果。
  (五)具有本学科领域开展应用型人才培养、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所需要的设施和基本条件。
  (六)在本学科领域开展国内外学术交流活跃,合作开展教学及研究工作成效显著,有健全的管理机制和较好的运行机制。
  三、建设目标
  (一)总体目标
  经过三年时间的培育和建设,使入选的重点学科在硕士点申建、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国际交流等方面的能力和水平有显著提高,达到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水平,并能够较好地带动相关学科的建设与发展。
  (二)具体目标
  (1)学科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学科团队具有良好的学术素养、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团结协作精神,本学科具备申建专业硕士点条件和能力,且能满足培养研究生工作的需要。
  (2)形成相对稳定、特色明显的研究方向。承担一定数量的省级及以上项目,以及其它有重要学术或应用价值的项目,特别要力争获得国家级科研项目和较充足的科研经费。出版、发表一定数量的较高水平的学术著作和论文,取得较多的技术研发成果,特别要力争获得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励。工程技术和实践性强的学科,应对产学研协同创新、区域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较大贡献。
  (3)学科建设应在专业硕士点申建中有新突破,学科团队在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中发挥积极作用,应获得校级及以上精品课程和教学成果奖。
  (4)逐步形成良好的教学、科研条件,能基本满足培养硕士研究生的需要。积极开展产学研合作和学术交流工作,国内外合作成效明显。
  (5)学科建设管理制度完善,运行状况良好。
  (三)管理措施
  入选的黄淮学院重点学科由学校立项建设,推荐参评省级重点学科建设的学科,直接列为校级重点学科建设之列,填写并签定《黄淮学院学科建设计划任务书》,按照计划实施。入选的省级重点学科,还要按照《河南省重点学科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教高[2007]726号)的文件精神,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接受省重点学科专家组的考核与验收。
  根据《黄淮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实施办法》(院字[2010]43号)的文件精神,省、校级重点学科都由学校科研处负责管理,并分别给予45万元、21万元建设经费资助。对学科带头人及学术带头人今后在职称评审、分级评定方面学校要给予政策倾斜。
  四、申报办法
  本次黄淮学院重点学科的申报、遴选和推荐工作在“黄淮学院学术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
  (一)本次申报、遴选和推荐工作的程序如下:
  (1)2012年7月5日—2012年7月20日,各教学院(系)组织申报,按要求填写《黄淮学院重点学科申报表》,撰写《黄淮学院重点学科申请报告》和《黄淮学院重点学科符合条件说明》。学科团队的组成提倡面向全校,双向选择,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的选拔可参照《黄淮学院重点学科建设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要求进行。
  (2)2012年7月21日—2012年7月23日,各教学院(系)到人事处、教务处、科研处等部门核准学科团队成员身份及教学、科研等成果,并修定申报材料。
  2012年7月25日之前,各教学院(系)将核准后的下列材料报送科研处:
  ①《黄淮学院重点学科申报表》纸质材料一式6份;
  ②《黄淮学院重点学科申请报告》纸质材料一式6份;
  ③《黄淮学院重点学科符合条件说明》纸质材料一式2份;
  ④ 各纸质材料的电子文档1套;
  ⑤ 10~15分钟PPT回报课件1个。
  (3)2012年7月26日至2012年7月28日,科研处审核材料,统计相关数据,报学校批准后,组织评审专家组对申报学科进行初评,评出黄淮学院重点学科3~5个。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初评结果进行审定,并从中向省教育厅推荐参评省级重点学科1~3个。
  (二)现有省级重点学科不再参加申报,如学科组成员因特殊事项等确需调整,报学校科研处审批。
  (三)鼓励在全校范围内整合力量,跨院(系)申报,但跨院(系)申报的学科必须依托其中一个院(系),不接受联合申报,同一人至多参加两个重点学科的学科团队,学科带头人可兼任相关学科方向的一个学术带头人,但同一人不能兼任不同学科的学科带头人,也不能兼任不同学科方向的学术带头人。
  (四)各申报学科所在院(系)应对所有申报材料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符合以下要求:
  (1)申报材料应严格按要求,认真、准确、完整填写。学科团队、科研项目和成果、教学情况和产学研合作等栏目需根据人事处、科研处、教务处和发规处等部门登记情况填报,如有遗漏、出入以及未在相关职能部门登记的成果均需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2)至申报之日,已调离我校的人员、尚未正式调入我校的人员及外单位兼职人员一律不得作为学科团队成员。
  (3)申报学科须符合申报条件。
  (五)被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单位,取消其申报资格。
  (六)申报材料须按日程安排报送科研处,过期不候。
  (七)有关表格及《河南省第4~7批重点学科目录》等可从校科研处网站下载。解释权归科研处。
  联系人及电话:衡耀付 2853565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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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黄淮学院重点学科申报表
  2.黄淮学院重点学科申请报告提纲
  3.黄淮学院重点学科符合条件说明提纲
  4.河南省第四、五、六、七批重点学科名单
  5.《关于开展“服务国家特殊需求人才培养项目”——学士学位授予单位开展培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的通知》(学位[2011]54号、56号)的文件

                              科研处
                             2012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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