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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 “三育人”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2-06-11 16:25:17    打印本文

学校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教育崛起、教师为基”师德主题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加强我校师德师风建设,充分发挥先进人物的示范带动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教职工中开展“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评选活动,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校在职教职工。
  二、评选标准
  1、忠诚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树立正确的职业理想;工作严谨勤奋,甘于奉献,师生评价好;严格执行教育教学和管理规范,工作精益求精;遵守学术道德规范,求真务实,勇于创新。
  2、遵守社会公德,注重家庭美德,强化个人修养,追求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水平,做到廉洁从教,勤奋敬业,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学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3、坚持“以学生为本”,关爱学生,在教书育人、培养学生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方面取得优异成绩;在学生学习、生活、情感、心理等方面予以关怀;立足本职岗位,潜心钻研业务,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实践育人等工作岗位上成绩突出。
  4、关心集体、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善于团结协作,具有融洽的同事、师生关系;
  三、评选办法
  “三育人”先进个人以分会为单位,按教职工总数4%的比例进行推选。各分会要对照评选标准,在重贡献、重事迹、重成效的基础上,由教职工投票,分会研究确定,上报校工会。校工会通过审核、网上评议、公示等程序,确定人选,报学校审定。
  四、时间安排
  1、6月15前为各分会学习文件,组织推荐阶段。以分会为单位将“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及事迹材料报送校工会,同时报送电子文档。
  2、6月15日—6月20日,校工会进行研究、审议,网上评议。
  3、6月21日—6月30日,将“三育人”候选人名单报学校研究,进行公示。
  4、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宣传

  附件:黄淮学院“三育人”先进个人推荐表

                           工 会                            
                          2012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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