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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河南省教育厅2012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2-04-23 09:05:26    打印本文

各院系:
  为表彰高校科研人员对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做出的积极贡献,进一步调动广大科研人员和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省教育厅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类别及范围
  2012年度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具体分为科技进步奖和优秀科技论文奖两大类别。奖励设壹等奖和贰等奖两个级别。
  二、申报成果的完成期限
  1.科技成果的完成、鉴定期限为2010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2.科技著作是指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期限为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3.科技论文是指在国内外公开发行期刊发表的文章,期限为2007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三、申报方式、材料与要求
  2012年度申报工作采取网上和纸质申报相结合的方式,由各院系统一组织推荐,不受理个人申报。
  1.申请人须通过“河南省高校科技管理云服务平台—成果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网上申报流程见附件1。
  2.教师申报时间截至5月4日24:00,各院系交材料时间截至5月7日12:00。
  3.纸质材料要求:申报参评科技进步奖,需填写《河南省教育厅科学技术成果奖申请书》,一式2份,其中1份应附完整原件材料1套(包括推荐书附件目录1—5)。合作完成的科技成果,各主要完成单位应在推荐书“主要完成单位”栏内加盖公章。
  科技著作类成果应提供样书1套,并按省科技进步奖(科技著作类)申报要求提交有关图书质量证明材料。
  申报参评优秀科技论文奖,需填写《河南省教育厅科技论文奖申请书》一式2份,其中1份应附论文原件。
  各院系负责人员应填写《2012年度河南省教育厅科技成果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Excel格式)1份。
  申请者须将申报材料装入档案袋内,并在档案袋封签上标注以下内容:成果名称、专业分类、申报单位、主要完成人姓名等。
  4.评奖结束后,无论成果是否获奖,除科技论文原件外,其它申报材料概不退回,请申请人自留底稿和档案件。
  请各院系积极组织教师申报。科研处联系人:孔银昌,电话:2853548。

  附件:网上申报操作教程

                                                   科研处
                                   2012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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