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 正文
关于深入开展教育思想观念大讨论学习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2-03-01 00:00:00    打印本文

学校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当前高等教育形势与政策的理解和把握,推进教学改革,加速内涵提升,落实“十二五”发展规划目标,迎接本科合格评估,全面推进“特色鲜明的应用性本科高校”的建设工作,经学校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继续深入开展教育思想观念大讨论学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 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开展活动。充分体现《黄淮学院关于开展教育思想观念大讨论的通知》要求,全面把握景书记、介校长在黄淮学院教育思想观念动员会上的讲话精神,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以教学院系、行政部门为单位积极组织全校教职员工深入开展教育思想观念学习讨论活动,扎实推进,注重实效。
    (二)制定学习计划,加强过程管理。各单位要结合学校要求、体现本单位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学习讨论工作计划,安排学习讨论分组,明确学习、讨论活动时间、地点和要求,加强纪律约束,做到人人学习有笔记、次次讨论有记录,加强过程管理,总结心得收获,在学习、讨论、交流、碰撞中更新观念、解放思想、统一认识。
    (三)及时把握政策,积极思考改革。通过对国家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教育方针、政策和观念的学习讨论,准确把握新形势下高等教育发展的规律,结合我校教育教学实际,及时发现并研究教育教学问题,积极实践,大胆创新,使我校的人才培养更加切进社会需求,打造我校人才培养的品牌。
    二、 学习内容
    学习讨论内容由教育法规与政策、领导或专家讲话、本科教学评估和单位自选内容等四个部分组成,这里择要列出相关材料,以备学习、讨论之需(第一、二部分的学习材料见我校“教育思想观念大讨论专题”网页“理论学习”栏目,第三部分内容见教务处网页)。
    (一)教育法规与政策
    1.《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2.教育部2012年工作要点
    3.教育部关于“十二五”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教材建设的若干意见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
    5.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
    6.关于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若干意见
    7.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
    8.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实践育人工作的若干意见
    9.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10.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
    (二)领导或专家讲话
     1.扎扎实实推进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袁贵仁在201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坚定信心 乘势而上 奋力开创教育改革发展新局面(刘延东在2012年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3.关于印发訾新建副厅长在201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评审会议上的讲话的通知
     4.寻找巴别塔的梯子——国务院学位办主任张尧学院士在学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开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试点工作部署会议上的讲话
    (三)本科教学评估工作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合格评估的通知——(教高厅[2011]2号)
     2.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评估工作的意见(教高[2011]9号)
    (四)单位自选内容
     要求各教学院系、各部门要围绕建设“特色鲜明的应用性本科高校”的办学定位,结合各自的教学和工作实际,自主选择学习内容,如教育教学改革研究类学术成果、关于教育思想观念的争论、有关典型或先进的工作经验等等。
     三、 时间要求
    (一) 各教学院系、各单位每周二下午要充分利用集会时间安排相应学习内容;
    (二) 各教学院系、各单位每周至少安排2次学习或讨论时间,每次活动时间不少于2小时。
    四、 活动方式
    教育思想观念大讨论学习活动可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建议采取的活动形式包括:
    (一)集中学习,可利用例会时间安排学习讨论开展活动;
    (二)分组讨论,可结合学科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学管理、合作发展联盟建设等教育教学工作安排专题研讨。
    (三)专题讲座,学校和院系可适时聘请校外专家围绕教育思想观念变革举办专题讲座。
     五、 活动管理
    (一)计划上报
    各教学院系、相关部门要根据学校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活动计划,合理安排学习、讨论时间,结合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团队培养和部门工作实际科学设置学习讨论小组,充分发挥教研室主任、学科带头人、学术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示范带头作用,明确责任,落实任务,加强管理,收取实效。并于本学期第三周周五将《黄淮学院           (单位名称)2012年教育思想观念大讨论工作计划》报发展规划处。
    (二)检查通报
    学校办公室、发展规划处、教务处、宣传部等部门将组成“黄淮学院教育思想观念大讨论”工作检查组,全面负责该项活动的督促检查。检查组将结合各单位的工作计划安排,采取不定时间、不定单位的方式对相关单位学习、讨论开展的情况进行检查;每次检查结果,均以《教育思想观念大讨论工作简报》的形式通报全校。
    (三)专项考评
    以检查组每次的检查结果为基本依据,结合各单位工作实效,发展规划处组织年终单项工作专项考评。各单位除提供年终专项工作总结外,还需提供与《黄淮学院           (单位名称)2012年教育思想观念大讨论工作计划》相对应日常活动的完整原始记录,如学习、讨论记录以及学习心得等。专项考评结果记入单位及单位领导的年终考评成绩。

黄淮学院
2012年2月25日

核发:admin 收藏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