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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2-02-28 10:29:46    打印本文

各院系: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积极培育、深入挖掘和宣传表彰大学生先进典型,在大学生中大力弘扬雷锋精神,集中展现当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根据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就组织参加全国“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人民日报社
  主办单位:人民网、大学生杂志社
  二、参选条件
  (一)报名范围:我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二)每个院系推荐1-2人。
  (三)事迹要求:
  1.参选人事迹应主要集中在2011年;
  2.参选人在热爱祖国、敬业奉献、勤奋学习、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热心助人、见义勇为、诚实守信、孝老爱亲、艰苦奋斗、自强不息等方面表现突出;
  3.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表彰的优秀大学生均可纳入评选范围。
  三、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采用院系推荐、学校综合评审的方式进行。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2年3月15日
  五、报名材料报送要求
  各院系推荐的参评者应报送以下材料:
  (一)报名表(见附件),包括150字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简明扼要、事迹突出,所列荣誉应为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
  (二)参选人事迹材料,以第三人称方式撰写材料,字数限3000字以内;
  (三)参选人两张以上电子照片,尺寸不小于1024×768,其中包括正面免冠照片一张,其他照片应能够反映参选人事迹和精神风貌(内容要小于30M);
  (四)鼓励提交视频资料,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请将相关资料刻录光盘与报名表和事迹材料一并报送学生处。
  (五)本次活动官方网站(http://stu.people.com.cn)开设微博讨论区,鼓励参选学生开通人民微博进行学习交流。
  六、其他要求
  (一)各院系应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在本院系范围内评选出最佳人选推荐到学校。
  (二)为扩大评选推荐活动的影响,要通过多种形式,大力宣传“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活动情况,相关信息请关注活动官方网址及中国大学生网活动(stu.chinacampus.org)专题。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徐成
  联系电话:0396-2853038
  电子邮箱:hhxueshengchu@163.com

  附件:“2011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评选推荐表

                             学生处
                           201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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