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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年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报名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1-12-22 10:46:13    打印本文

学院各部门:
  根据豫人社工考[2011]7号、豫人社工考[2011]8号及驻马店市人社局《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将2012年我院工勤技能岗位考核报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资格条件
  (一)申报高级技师
   符合豫人社工考[2011]8号文件要求
  (二)申报技师
  201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二级(技师)考核在工程测量等163个工种中进行,其它工种以后逐步开展。
  2011年12月31日前已办理退休手续和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再列入考核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报机关事业单位工勤技能岗位二级(技师)资格考核。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认真负责地做好本职工作,工作表现和业绩突出。近3年年度考核为合格(称职)以上。
  2.2007年12月31日前取得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高级技术岗位证书并在同工种高级工岗位上连续工作满5年以上。
  3.技工学校或高中(含职高)以上毕业。对具有较高技艺、年龄较大(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的人员可放宽到初中文化程度。
  (三)申报高级工及以下技术等级
  获政府人事部门核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岗位证书的工勤技能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参加升级考核。
  (1)2007年9月30日前通过技术等级考核并在本工种本等级工作满5年以上的,可申报高一级技术等级考核。
  (2)2012年9月底前已转正定级的工勤技能人员,可申报工勤技能岗位五级考核。
  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从事本工种的时间计算到2012年12月31日。
  二、报名、考试时间
  (一)报名要求
  1、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报名,逾期不侯。
  2、由本人对照报名条件,于12月28日前到人事处自愿提出报名申请,领取并填写《报名信息卡》、《报考申请表》(一式三份)。
   3、提出申请的同时提供相关材料:(1)技术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2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1张;(4)申报一级(高级技师)和二级(技师)人员需毕业证及复印件一份。
  4、12月29日,汇总上报驻马店市人社局。
  (二)考试时间
  6月底7月初,全省统一组织理论考试。理论培训、岗位操作技能考核和理论考试的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其它考务工作日程安排另行通知。
  三、工考费用
  报名考务费、培训费、考核评审费合计收费标准按上级规定分别为高级技师165元/人、技师470元/人、高级工365元/人、中级工320元/人、初级工275元/人。教材费按《2012年工考培训教材征订表》价格收取。
  四、联系人:安莹莹  电话:2853066

 

                              人事处
                           2011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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