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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交纳高层住房第一期集资款的通知--
发布人:办公室   信息来源:   日期:2011-04-29 16:21:23    打印本文

  为了使教职工方便、安全地交纳高层住宅集资房款,学校在工行学院支行申请了专用账户。根据学校《高层住房集资第一期交款通知》的规定,请教职工于5月3日—5月6日将第一期房款66,000元存入学校专用账户,存款后带银行交款单到计财处基建财务科(108室)换取收据。
  户  名:黄淮学院
  账  号:1715026029000005901
  开户行:工行学院支行
  地  址:黄淮学院北区大门西侧

                     

                                                     计划财务处
                                                    201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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