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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2名教师入选202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发布人:党委宣传部   信息来源:人事处   日期:2023-12-15 11:17:51    打印本文

近日,河南省教育厅下发了《关于公布2023年度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人选名单的通知》(教办高〔2023〕440号),经个人申报,二级学院推荐,校内专家评审,推荐至教育厅,我校刘新玉、高海宁2位博士正式入选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

河南省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是省教育厅为不断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积极推进“人才强校”工程,加快中青年教师的培养步伐,提高我省高校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而决定实施的一项人才培养工作。

我校对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实行目标管理。受资助的青年教师,须根据《河南省普通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要求,在规定的三年时间内完成培养任务,在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团队建设、项目成果、社会服务等方面实现预期目标。学校同时对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培养人选,匹配等额资助经费。截至目前我校已入选52位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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