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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校被授予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荣誉
发布人:   信息来源:   日期:2018-06-12 17:19:12    打印本文

       6月12日上午,驻马店市召开2018年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会议,我校被授予全市2017年度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单位并上台领奖,党委宣传部部长、文明办主任洪军被授予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过去的一年,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以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载体,紧紧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把精神文明建设与意识形态、党建工作、教学工作、学生工作等结合起来,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一是制度建设不断完善,修订了《黄淮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条例》、《黄淮学院精神文明奖奖惩办法》、《文明集体和文明个人评选办法》等管理制度;二是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深入推进。全年共开展黄淮大讲堂25期、道德讲堂8次;3名同学被评为“河南省文明学生”,学生张海霞获“驻马店好人”称号;三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扎实有力,创文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的充分肯定,学校被授予全市“双创”工作重大贡献奖。四是持续开展学雷锋等志愿服务活动,利用各种媒体,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讲述黄淮好故事。为全面推动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迈出了新步伐、开创了新局面。
       2018年,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紧扣质量提升主题,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巩固创文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为着力点,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大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培育校园文明新风,为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标兵打下坚实的基础,不断提高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水平。为建成特色鲜明的应用型本科高校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与和谐氛围。

(撰稿:石付威  责任审核:杨新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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